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
一、依据《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第二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相关规定,比选结果如下:

二、比选结果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9日17时00分至2021年2月1日17时00分整
三、比选结果异议受理
投标人及其涉及利害关系人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以上公示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8)613984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